2014年4月11日 星期五

我認識的女神:女神的前世今生

從 K 這樣的 pre女神
到 T 這樣的post女神

即使是從前的LA,到現在的LI,到別人的LO
巧合地都是或曾經是女神,剛好都是LL

就算現在已經過氣,像LA
或被私有化,像我的LI
總算不枉青春

我就不明白為什麼LI這麼不齒LO或是從前Nott那位HC
別人可能當紅,但有一天都過去,像你自己從前也是那麼紅過。

You were LO man. You invented LO!



哀哉! 原來青春無敵的女人黃金光輝期就是18-23歲那5年
更sad的是,90%的女人都從未做過女神呢


女人如果是個commodity
基本上都是消費品,從25歲開始跌價
這是常識


然而,這是從男人消費市場觀點看女人

從家庭角度,從事業角度,女人可以獨撐一片天。

魅力又何止年輕貌美? 如果這樣的話,Wendi Deng一早收皮,當然,她的毫無道德底線和慣性操縱別人的技巧是題外話。

我就覺的PCLL的professor QL真的不錯。傻更更,同學成日話她廢。
但她很努力,也很可愛,30以上生了個女但也會簡單打扮一下。
點都比law firm裡面那些狂躁工作狂女partner平易近人,你話她on dog, but bro, she knows how to live, man.



附:

1. pre女神: 13-17歲,已經會打扮,化妝,已經大把人溝,但容易受溝,笑點低,好奇心重,不知世途險惡,通常中意靚仔,MK仔。

2. 女神-ing:18-23歲,著的最少布:短裙,熱褲,背心,tank top等家常便飯,出街甘著,同父母飲茶都係gum著,女神頭更加係常識,facebook instagram都有幾百到幾千followers,一張相500likes,基本上你約不到她的,選擇太太太多,但通常會比d莫名其妙的騎呢男溝左,或者有錢中年男,反而靚仔多數溝唔到這些。

不是全部女神都經歷過pre女神,也不是全部pre女神都會成為女神。retention rate大概40%,很多是乖乖女入大學突然變身變女神。


3. post女神:24-29歲,打扮開始走向保守,雖然依然領先同濟,傲視同群。tank top收起放入衣櫃,只有每個月去一次clubbing時先會拿出來做戰衣。平時就著返T shirt,長裙,熱褲都會著,但發現自己的腿拿出來已經比新一代的腿比下去,所以慢滿都係著返牛仔褲。

曾經好多人follow的“無名”,或是xanga,或是每晚都幾十人hi的MSN,都一一相繼結業,一切已成追憶。玩facebook,亦多數post同個穩定男朋友去旅行的相,或是share下d可愛狗仔或搞笑圖片或激勵人心的post,通常不過10個likes。

看見當紅女神,通常都帶著一顆批判的心,也會容易擔心她們會搶走自己的穩定男朋友,從而開始談婚論嫁,意圖綁住男朋友。當然,post女神們的焦點,從如何吸引更多(男)人慢慢變成如何賺錢,快點買樓結婚生bb也是正常身心現象。


4. 30以後,基本上無世俗眼光中的女神,除了林嘉欣。











2014年4月10日 星期四

頑童大了沒那麼笨

寧我負人,無人負我。

這是這三年來我最大的得着。

越賤,越會玩,得到的反而越多。

越好,守規矩,卻什麼都得不到。



頑童大了沒那麼笨了

十倍奉還。


2014年4月4日 星期五

漫天飄雪:北海道



第一次看下雪大概是在北海道,中五那年的農曆新年。 北海道不愧是雪國,雪量豐厚,積雪綿綿。 瀝青路,建築物,車輛全部都披上一層厚厚的新雪。

還記得,在登別的旅館,晚上在天台的露天風呂,身體沉浸在高溫的溫泉,空氣彌漫著硫磺的味道,抬頭看見幽黑的天空,許多白色的雪花在隨風飄揚。那一年,我才16歲,但我肯定這是人生一個勝景。

後來讀陶傑文章,為登別這地方賦上 “登臨此地,別遠兩忘” 如此充滿詩意的詮釋,才明白這種永恆(timelessness),難能可貴。在這裡,思海走上歷史的長廊,許多年前,也有些年青人在這裡有如此的感動。年少的青蔥,伴隨泉湯的煙薰,年月過去,就在晚空如星作伴。


無聊星期五晚

PCLL到達4月了,距離結束就一個月左右,用足球的概念來看,現在大概是82分鐘了,拿了合約,小勝一球,算是交了功課,有個交代。

星期五晚一如以往沒什麼事做,誠然anti social的我(C老說她anti social,但起碼她friday night定會和朋友go out,我才是king of anti social lol),在家吃過晚飯,又下去散步,一直走到尖沙嘴碼頭。

對滿街的普通話遊客,這是星光大道,看過去的是拍照好看極了的維多利亞港。

對我們香港人,這是海濱長廊,我要跑步,借開唔該,看過去的是返工的甲級寫紙樓,是無數銀行家,律師,大公司MT等成日OT又愛又恨的地方。

什麼時候,我看過去維港的感覺,不再是現在的患得患失,而是從滿自豪感呢?

:)